昨晚上刷抖音,看到*在成都街头吃肥肠粉的视频,我直接坐起来了,不是因为追星,是因为这画面太他妈违和了——一个香港天王,蹲在成都那种老小区门口的塑料凳子上,面前一碗红油亮晶晶的肥肠粉,旁边还搁着一碟子锅盔,他居然加了两勺醋。
然后更绝的是,今天一早又刷到他在西安城墙上骑自行车,穿着件灰扑扑的夹克,戴个棒球帽,骑的是那种景区更普通的单车,骑到永宁门那儿还停下来拍了两张照片,评论区都炸了,说华仔这是要转行做旅游博主了吗。
我作为一个写旅游的,看完这两条视频真的有点坐不住。
先说成都那段,他去的不是宽窄巷子不是锦里,是双流那边一个叫“李记肥肠粉”的小店,我查了一下,开了二十多年,大众点评上就三张图,评分3.8,属于那种你路过都不会多看一眼的苍蝇馆子,但*就是去了,而且明显不是第一次去,老板看见他连招呼都没怎么打,直接问“还是老样子?”他点点头,自己从消毒柜里拿筷子。
这让我想起一个事情,我们写旅游内容的总爱强调“本地人推荐”,但真正让一个地方有魅力的,不是那些被写烂了的打卡点,是你愿意像回家一样走进某家店,老板记得你的口味,*在成都那个状态,就是这种,他不是在旅游,他是在生活。
然后西安那段更让我意外,我以为他会去兵马俑或者大唐不夜城,结果人家骑城墙上了,说实话,西安城墙我写过三次,每次都是“建议傍晚去,可以看日落,拍照好看”这种屁话,但看*骑车那个视频,我突然意识到我从来没提过城墙上风很大这件事,春天骑车上去,风从耳边刮过去,下面是车流声,上面是风吹旗帜的啪啪声,那种感觉我居然没写过。
可能因为我们都太忙了,忙着找机位,忙着修图,忙着想文案怎么发才能有流量,反而忘了一个更朴素的道理:旅行更动人的部分,是那些没有预设的瞬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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*从成都到西安,一天之内,从市井小吃到城墙单车,没有助理开路,没有清场,甚至没怎么换衣服,他看起来像个普通的、稍微有点钱的中年男人,心血来潮买张票就来了,这种随性劲儿,比任何攻略都打动人。
我承认我酸了,我写了五年旅游,还不如人家的一个日常vlog真实。
所以今晚我决定做件事:把之前写的“成都必去的十个景点”那篇删了,重写,不写景点,就写那些我真正愿意反复去的地方,哪怕它不够好看,不够出片,因为流量会过去,但真实的感觉不会*人。
*教会我一件事,旅行不是做任务,是把自己还给自己,在成都吃粉是,在西安骑车也是。
就这样吧,我出门吃碗面,不加醋。
标签: 刘德华成都一日游西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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